2025年湖北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全省各级公共机构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关于大力实施美丽湖北战略,整体提升支点的生态承载力的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落实全面节约战略,有序推进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助力以资产管理为基础的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重大部署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的重要讲话,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砥砺奋进,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始终从“国之大者”的高度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让美丽湖北、绿色崛起成为湖北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底色,深刻领会和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原则和重大举措,特别是关于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强公共机构能源、水、粮食、资产等各类资源利用的全过程管理和全链条节约,健全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发展机制。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协同推进节能降碳,大力发展公共机构绿色建筑,积极培育公共机构绿色低碳产业,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二、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科学谋划“十五五”重点任务

2025年将对照《“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确定的能源资源消费总量和强度控制指标、碳排放下降指标和绿色低碳转型行动目标,全面系统盘点、逐条分析研判,紧盯短板弱项、精准加力施策,确保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

重点按照省委的要求对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行督导,组织召开“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总结评估培训交流会,统筹做好规划实施情况总结评估,客观评价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成效,梳理总结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困难,研究改进举措。

启动“十五五”规划编制,正确把握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面临的新形势、新机遇、新挑战,科学谋划“十五五”时期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提高规划的引领性、指导性、操作性。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

三、落实全面节约战略,强化能源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

推进节能增效,抓好水、电、油、气等能源节约,结合零基预算改革,推进公共机构能耗定额预算制度研究,设计能耗定额预算模型并开展应用试点。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过紧日子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采取措施,推动公共机构学习贯彻《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行动方案》,有效遏制餐饮浪费行为。各级公共机构管理部门要抓实反食品浪费,严格落实《湖北省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统计调查,强化结果应用。促进资源循环利用,研究制定加快推进公共机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政策文件,组织开展废旧3C电子产品回收进机关系列活动,指导公共机构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省机关事务局将在宜荆荆都市圈召开培训会,观摩推广反食品浪费和生活垃圾分类典型案例,进一步完善制度、固化标准,以片带面推动工作。

四、实施绿色低碳引领行动,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

谋划公共机构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深化碳排放交易平台合作,探索开展公共机构碳排放权交易、碳普惠体系构建等工作,省机关事务局将联合相关绿色低碳技术单位,以省直机关为重点,有序推动低碳机关建设。鼓励公共机构因地制宜利用新能源,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推进电能替代,扩大“绿电”应用规模,推广清洁低碳供暖。引导公共机构带头使用国产新能源汽车,因地制宜提高新能源公务用车配置比例。会同有关单位研制全省新能源汽车充电价格标准体系框架,有序推进公共机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组织参与2024—2025年度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优秀课题征集,宣传课题成果。

五、提升能耗数据治理质效,认真做好能源资源节约分析评价工作

落实《加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要求,推动“全国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信息综合平台”全覆盖应用,推进全省公共机构名录库建设,省机关事务局将积极协调用水、用气主管部门,有序推动平台用水、用气数据的自动采集,联合省教育、卫健主管部门,组织省属高校、医院开展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培训;开展省直机关节约能源资源评价工作。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要严格落实能耗统计相关制度要求,充分利用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综合信息平台应用试点工作的机遇,深入细致做好所辖公共机构的能耗统计分析工作,做到能统尽统,数字赋能,提高工作效率,切实掌握各单位节能提效的情况,增强工作指导的针对性有效性,确保“双碳”“双控”要求落实到位。

六、进一步完善市场机制,扩大公共机构合同节能节水服务运用规模

强化节水护水,宣贯落实《公共机构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稳步推进节水型器具普及更新;鼓励公共机构委托市场服务机构提供节水技术改造、运行管理等服务,进一步释放公共机构节水市场需求。省机关事务局将在武汉都市圈规划推广水效领跑者先进经验,在学习贯彻《公共机构节水护水管理办法》上树典型。继续鼓励和支持全省公共机构开展能源费用托管服务,采取多种形式解读、宣传和指导应用《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实施规程》行业标准,规范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项目实施。省机关事务局将在襄阳都市圈推广绿色低碳公共机构典型做法,在学习落实《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实施规程》上树典型,充分利用市场技术和资本产能节能,节支增效,引导推动更多能源费用托管项目落地,因地制宜推广打包托管和整县(区)托管模式,充分发挥规模效应。探索光伏等新能源利用市场机制,依托市场力量,扩大公共机构光伏建设规模。

七、加强制度标准建设和理论研究,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

推动公共机构运用合同节水服务的政策文件研究,省机关事务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公共机构合同节水管理实施规程;编制绿色低碳机关、学校建设规范;制定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督导工作细则。各地区、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与需要,及时制定或完善相关制度标准,推动各级公共机构加强能源资源节约理论研究,探索节能管理与资产管理协同发展机制,促进节能与房屋、车辆、办公设备家具等资产管理的融合联动。

八、广泛开展宣传培训活动,推动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平衡发展

大力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消费方式,积极开展全国生态日、全国节能宣传周、世界水日、世界粮食日、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等公共机构节能主题宣传活动,探索节能工作创新发展,及时总结推动节能工作平衡发展。加强教育培训,举办全省公共机构节能节水工作培训班,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降碳改造技术交流会,积极参与全国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讲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干部面授培训班,鼓励干部职工参加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远程培训,增强公共机构干部职工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本领。按照有关规定,推动2023—2024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评价验收并发布建成名单,强化动态管理和示范作用发挥。完善节约型机关管理机制,持续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组织参与“中国节水奖”公共机构领域单位和个人评选工作。

全省各级公共机构要对标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重大部署,立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定位,聚焦节能降碳主线,认真落实2025年度各项重点工作,努力在加紧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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