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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发展展作为 低碳转型勇争先
——武汉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完成情况汇报
武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十四五”以来,在省局的具体指导下,武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实施《“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湖北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紧盯目标任务精耕细作,积极破解重点难点问题,全面推动全市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一、“十四五”主要工作情况
“十四五”期间,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遵循,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积极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实现全市党政机关消费方式转型和能源结构调整走在全社会前列。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全市党政机关692家,已创建660家,创建比例为95.37%,其中市级党政机关达到100%,超额完成国家、省下达的70%创建任务。推动能源资源节约走深走实,相比“十三五”末,“十四五”期间全市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5.15%、人均综合能耗下降6.22%,人均用水量下降7.14%,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下降7.43%,规划目标任务均超额完成。
(一)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市共建成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2家、水效领跑者2家、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17家、“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3家,省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11家、省节水型公共机构81家。今年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我市又上报市中心医院参评全国能效领跑者示范单位,市法院等6家单位参评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市直单位100%建成节水型单位,市中心医院等单位合同节水案例入选水利部典型案例。
(二)积极推进市场化节能机制。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武汉市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全市已形成独立办公区(市生态环境局)、集中办公区(东湖高新管委会)和整区托管(武昌区)三类能源费用托管模式。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项目合同总金额超12.2亿元,合同期内节约标煤约2万吨,减少碳排放约5万吨。东湖高新管委会托管项目被评为全省能源费用托管示范项目。2023年全国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工作现场会期间,与会人员参观了该项目。
(三)加速推动绿色低碳转型。深化节约型机关创建成果,经报市政府批准,下发《武汉市绿色低碳机关建设工作方案》,按照“1+1+N”体系,在全市党政机关全面推进绿色低碳机关建设,结合“无废机关”“无废事业单位”创建,加速推动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配备更新公务用车中,除无适用车型的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外,新能源汽车占比超过90%。大力推进党政机关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有效解决“充电难”问题。强力推进厨余垃圾就地处理设备安装工作,安装设施设备257套。组织开展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统计调查,强化结果应用,推介典型做法。
(四)不断提升标准化信息化水平。出台《武汉市机关事务管理办法》《武汉市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武汉市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方案》等一系列标准规范,形成完备的标准规范体系。积极打造全市绿色低碳机关智慧管理平台,推进全市节能工作“一张网”建设。依托全国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综合信息平台,建立健全能耗统计台账。
(五)逐步完善监督检查体系。坚持推行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持续推动公共机构采取能耗监测、用能诊断、节能改造等有效措施实现降耗增效。更新重点用能单位名录库,组织开展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能效对标活动,连续7年对全市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审计,督导实施节能技改项目213个,实现年节约能源成本约1420余万元,降低碳排放约2.2万吨。逐年按照不低于5%的要求开展数据抽查,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及时性。
(六)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碳普惠”公共参与机制,开展“碳启未来 绿色机关”“武碳江湖”“低碳绿卡”等碳积分、碳中和活动。积极践行“135”绿色出行,我局被交通运输部、国管局等6部委表彰为“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成绩突出集体”。打造公共机构绿色低碳示范引领的宣传阵地,做好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宣传引导,开展全国生态日、全国节能宣传周等公共机构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节约用水条例》等普法学习。引导干部职工养成绿色低碳、简约适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在总结成绩同时,我们在节约能源资源方面也存在许多需要突破的地方。比如:《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所规定的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还要进一步强化落实力度;在推动党政机关老旧建筑节能目标实现上还需狠下功夫等。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积极做好“十四五”收尾工作。对照“十四五”规划,全面系统盘点、逐条分析研判,精准加力施策,确保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
(二)扎实抓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贯彻落实。结合《武汉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若干措施(试行)》,强化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责任,进一步拧紧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的制度螺栓。
(三)全面推行市场化节能节水模式。积极落实市委书记盛阅春同志批示要求,大力推广武昌区整区托管实践经验,推动更多能源费用托管项目和合同节水项目落地。
(四)高起点谋划“十五五”工作。学习贯彻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建设美丽中国的要求,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牵引,启动“十五五”规划编制,正确把握全面绿色转型面临的新形势、新机遇、新挑战,科学谋划“十五五”时期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提高规划的引领性、指导性、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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峡江两畔绿潮涌动
“十四五”以来宜昌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情况
宜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十四五”以来,宜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在市委、市政府和省机关事务局的坚强领导与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湖北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持续健全节能长效机制、夯实工作基础,着力推动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迈向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新台阶。
一、健全体制机制,节能降耗成效显著
(一)强化组织保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重大决策,高位推动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协同,完善市、县两级联络员和统计员网络,形成了集中统一、条块结合、分级负责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细化评价考核。将节能工作纳入市级督查检查考核计划,构建了责任清晰、目标明确、衔接顺畅、可操作性强的考核评价体系。依据省级规划及年度能耗数据,对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用水量等关键指标进行评价分析,并对超出能耗定额约束值的单位进行重点督查。
(三)实现降耗目标。截至2024年底,全市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降至101.35千克标准煤/人,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降至6.34千克标准煤/平方米,人均用水量降至20.39吨/人,各项指标均提前达到并优于湖北省“十四五”规划设定的2025年目标值。
二、营造浓厚氛围,示范创建成果丰硕
(一)明确创建目标。联合相关部门下发文件,明确市、县两级节约型机关创建比例目标,强力推动创建工作。
(二)破解创建难题。通过将创建纳入考核加分项、实行“四规范”制度等措施,有效解决了创建积极性不高、操作不规范等问题。
(三)发挥引领作用。截至目前,市、县两级党政机关节约型机关创建完成率分别达86.11%和85.18%,已提前完成目标任务。成功创建一批国家级和省级示范单位,包括国家绿色低碳示范点(市、宜都市中心)、国家能效领跑单位(市公安局)、国家水效领跑单位(市城市规划展览馆)以及大量国家及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多个案例被评为国家级、省级绿色低碳发展典型案例,其中西陵区葛洲坝街道案例获评全国“十佳”,全省唯一。目前,新一轮国家级示范单位申报创建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
三、完善政策法规,能源托管全面推广
(一)强化政策支撑。联合多部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宜昌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工作的通知》,明确实施原则、范围、流程及资金管理等,突破了机制体制壁垒,成为全市指导性文件。
(二)坚持示范带动。2022年支持宜都市打造全国首个整县公共机构能源托管“双碳”示范县市,开创“企业赢差价,机构促节能”双赢模式。2023年,市中心将17家机构整体打包托管,预计年节能率超10%。通过以点带面,全市合同能源管理呈现“井喷”态势。目前,全市已有198家单位启动项目,合同总金额约2.5亿元。创新采用“化零为整”集中打包、框架协议采购模式,确定了10家专业公司,建立“绿色通道”,方便各单位自主选择实施。
(三)经验广泛认可。宜昌形成的合同能源管理经验得到国家及省局领导肯定,并吸引多地前来考察学习。新华社等多家媒体进行了报道,“宜昌经验”和“宜都典型案例”在国家级刊物刊登并入选干部教育培训内容。
四、运用智能手段,垃圾分类纵深推进
(一)科技赋能管理。在重点单位免费安装智能回收设备,提高分类准确率。搭建全市可再生资源信息平台,实现回收数据实时监控。发放带溯源二维码垃圾袋500多万个,助力源头管理和习惯养成。
(二)强化宣传引导。组建宣讲团,开展“五个一”宣传贯彻活动。联合多部门举办线下主题宣传,发放资料万余份,倡导低碳生活。印发塑料污染治理、反食品浪费等文件,举办“最美绿色环保办公室”评比,推动绿色办公、垃圾减量。
(三)选树示范典型。通过典型引路,市一医院等3家单位成为全国示范重点单位,市商务局等6家为省级示范点,市委党校等95家为市级示范点,有效引领垃圾分类新风尚。
五、发挥示范效应,坚决制止餐饮浪费
(一)数字智慧管理。市委、市政府机关食堂运用智慧系统,通过“刷脸”采集数据、大数据分析,实现精准采购和供餐。推行“自助餐”“小碗菜”,有效匹配“光盘行动”。
(二)严格考核评估。出台《宜昌市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实施方案》,将反浪费纳入节约型机关创建考核,并开展多批次现场评估,覆盖市县食堂70余家,促进行为养成。
(三)创新全域联动。试点建设“数字食堂”平台,采用“市县分级建设、全市一码通刷”模式,依托“我的宜昌”客户端研发“宜政通”,构建审批、扫码、报销、监督“四位一体”系统,规范公务出差就餐管理。截至目前,全市上线单位超千家,上线人数超4.2万,有效提升了管理效率和规范性。
六、 拓展宣传载体,全民节能意识提升
创新采用“三突破”(突破时间、对象、主体限制)原则策划活动。联合举办新能源汽车试驾团购活动,公共机构购置新能源车564辆,干部职工购买3931辆。大力推进充电设施建设,至2024年底安装充电桩1377个。连续三年开展绿色产品以旧换新及展销活动,累计销售约1000万元,大力倡导绿色低碳消费方式。
宜昌市在“十四五”期间扎实推进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各项工作,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技术手段不断创新,示范创建成果丰硕,形成了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宜昌范式”。2025年,宜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坚持“小切口、大格局”的工作思路,以实际行动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持续推动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走深走实,为建设美丽中国、实现高质量发展贡献坚实力量。
绿色低碳机关示范 助力建设美丽十堰
十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十四五”以来,十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在省机关事务局的关心指导下,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锚定加快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目标,着力推进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2024年度,十堰市本级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用水量三项核心指标对比“十三五”分别下降59.3%、58.5%、26.2%。公共机构节能引领带动全社会厚植绿色发展理念,为美丽十堰建设贡献积极力量。
一、心系“国之大者”,构建绿色发展新格局
(一)主动融入发展大局。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赋予了十堰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的新使命和新定位。重任在肩,十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节能工作,将公共机构节能纳入美丽十堰建设规划、美丽城市建设方案、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等,广泛凝聚推动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发展的强大共识。宏观调度、整体安排,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一开篇就高站位谋划、高标准推进、高质量落实。
(二)着力强化顶层设计。聚焦推动绿色转型,持续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降本增效。联合发改、城管等部门印发《十堰市深入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发展实施方案》,出台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公共机构垃圾分类、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实施方案等,形成标准精细、管理规范的绿色低碳发展新体系。
(三)持续夯实基层基础。加大基层工作指导力度,针对节约型机关建设、公共机构名录确认、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典型案例撰写等重点任务,编制详尽的操作指南,指导县(市、区)开展工作,促进经验交流和信息共享,锻炼了一支公共机构节能铁军,形成了“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市县合作、高效有序”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系。
二、加强精细管理,筑牢节水优先新理念
(一)扛牢节水护水重任。十堰作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坚决扛牢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的政治责任。十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动作为,近年来会同丹江口等有关县市持续开展守水护水志愿活动,组织“小水滴”志愿者深入库区乡镇,走村入户,开展护水主题活动,让更多群众争当“守井人”,主动参与守水护水活动。目前,全市已有2000多支节水护水志愿服务队,33万志愿者参与。
(二)切实抓好示范创建。以示范创建为引领,发挥“头雁”效应,指导市人民医院大力推进节水器具和用水计量器具全覆盖,升级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智能监控平台,加强非常规水源利用,将人均用水量持续控制在国家及行业先进水平,成功申创2024-2026年度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
(三)积极引入社会资源。指导湖北医药学院开展合同节水管理,利用先进技术开展节水改造和管理,节水率达45.6%,每天节约用水上千吨,每年可为学校创造70万元的经济收益。优秀典型发挥了巨大的示范带动作用,公共机构比学赶超、齐头并进,“十四五”期间,全市284家单位创成省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
三、聚焦节能降碳,点燃低碳转型新“引擎”
(一)能源优化源头控碳。大力推广太阳能光伏光热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共归集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房屋可利用屋顶36万余平方米,依法评估出让25年屋顶光伏一体化开发经营权。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发电量可达6000余万千瓦时,将大幅降低行政企事业用电成本,还可实现余电并网、提高绿电占比。郧阳区利用浅层地热能为集中办公区空调系统提供集中供热、供冷保障,同时建立智能末端控制系统及云管理平台,实现室内空调智能定时开关机、智能恒温、按时计量,最大限度降低能耗,每年可节约标煤238吨,减少碳排放593吨。
(二)设备更新增效减碳。郧西县、竹山县等县(市、区)机关事务系统找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在“两新”政策中的着力点,抢抓机遇对上争取国债资金7000余万元,用于公共建筑重点用能设备更新改造,预计改造完成后,年节约碳排放5000余吨。注重发挥市场化作用,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全市公共机构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7个,合同总金额超2亿元,年节能量达2000余吨标准煤。
(三)普惠机制激励低碳。探索推进“光盘行动+碳普惠”,依托机关食堂“E餐通”智慧管理平台,联合招商银行开发上线“光盘打卡”小程序,“光盘”碳积分可兑换食堂充值优惠券,以实实在在的激励推动干部职工带头践行简约适度的生活方式,促进绿色低碳转型。
四、坚持示范引领,培育美丽十堰新风尚
(一)践行绿色公务出行。积极创新公务用车更新途径,构建“以租代购+新能源”公务出行新模式,计划通过三年时间租赁728辆新能源车作为公务用车,全面推进公务用车电动化、绿色化。目前,市直单位第一批租赁117辆已全部投入使用,各县(市、区)第一批租赁159辆已交付。
(二)打造优秀典型标杆。遴选一批硬件条件好、节能水平高、代表性强的单位,积极建设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节约型机关等。“十四五”期间,全市累计创成480个节约型机关,1个全国绿色低碳公共机构,8个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2个案例入选2023-2024年度全国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发展典型案例,1个案例入选2021-2022年度全国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典型示范案例。
(三)示范带动成效明显。精心培育的“节能样板”,推动公共机构在绿色办公、绿色出行、节水节电、“光盘行动”、生活垃圾分类等方面走在前列,节能工作迈上新台阶、取得新进步。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总量增速放缓,强度持续下降,利用效率稳步提升,提前完成了《湖北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确定的目标值。
新时代承载新使命,新使命呼唤新作为。十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省局部署安排,持续深入推进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取得更大成效,为助力十堰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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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交流会交流材料
荆州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近年来,荆州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始终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紧紧围绕“双碳”战略目标与省局决策部署,聚焦制度构建、试点突破、源头治理、示范引领、智慧赋能五大核心任务,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从“单点发力”向“系统集成”转变。
一、锚定“制度先行”,构建节能工作保障新体系
制度是节能工作的“定盘星”,我们通过考核牵引与政策引领,让节能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一是压实考核责任,让“软任务”硬起来。自2022年起,将生活垃圾分类、反食品浪费、能源费用托管、节约型机关创建等4项核心工作,全面纳入全市党政机关绩效考核体系。同步出台反食品浪费、节能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等文件,细化20余项评分标准。二是强化政策引领,让“新实践”动起来。2022年印发节约型机关创建通知,细化标准与验收流程;2023年出台节水型单位创建通知,推动用水效率提升;2024年牵头推动市政府颁布《荆州市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工作暂行办法》,成为全省首个推出该领域地方性政策的地市。三是健全监管机制,让“执行链”严起来。组建专项工作组,定期对市直单位节能制度落实、设施运行等情况开展抽查;联合发改、城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核查,对政策落实不力、数据造假等5类情形实行责任倒查,倒逼责任闭环落实。
二、聚焦“试点突破”,打造能源费用托管新样板
坚持以能源费用托管为创新抓手,走出“政策+示范+技术”的特色路径。一是深调研、建体系,破解“怎么干”的问题。构建“能源审计第三方评估、招标环节节能硬指标设定、合同明确节能量约定、月度监测+季度评估+年度考核”的全周期监管体系,让项目落地周期从平均6-8个月缩短至3~4个月,企业参与度较之前提升3倍。二是抓示范、树标杆,解决“干得好”的问题。市人大市政府通过对空调系统等用能大户进行重点改造,综合节能率有望达到15%以上;荆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通过实施“硬件改造+智慧管理”双轮驱动,预计托管期内可节电1898.45万千瓦时、减碳2333.2吨标准煤;荆州区委大院探索“智慧用电+屋顶光伏发电”模式,预计年发电量15万千瓦时。三是强技术、严监管,确保“干得实”的问题。召开能源费用托管试点工作部署会,邀请多家国内节能企业展示节能新技术,搭建“技术遴选-效果评估-推广应用”的对接平台。目前,全市已有10余家公共机构启动托管项目,预计年减碳量超1.2万吨。
三、深化“源头治理”,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新转变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会同市城管执法委,从体系建设、督查示范、宣传引导三方面发力,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从“有设施”向“真分类”深度转变。一是健全责任与设施体系,筑牢基础。印发生活垃圾分类专项通知,建立全市188家市直公共机构“双责任人”制度;同步配齐215名垃圾分类督导员、188名联络员统筹本单位垃圾分类工作;在机关院落、办公楼宇设置垃圾分类点、集中收集点和宣传专栏,实现“人员、设施、责任”三到位。二是强化督查与示范引领,提升实效。多次组建专项督查组,对77家市直一级单位的分类设施配备等情况开展全覆盖督查;将垃圾分类纳入全市党政机关绩效考核,市直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实现全覆盖。积极开展垃圾分类示范点创建,荆州实验中学等14家单位成功创建“湖北省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三是丰富宣传形式,营造氛围。利用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微信群,实时推送督查通知、现场整改图片等;在节能周期间设置咨询台解答疑问,覆盖机关干部职工8000余人次;开展“荆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月”活动,邀请社区代表、机关干部现场交流。
四、突出“示范引领”,开创节约型机关创建新局面
严格落实国家关于节约型机关创建硬要求,以“政治引领、统筹推进、创新示范”为路径,创建质量位居全省第一方阵。一是 高位推动,压实创建责任。联合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出台节约型机关创建实施方案,建立“机关事务部门牵头、多部门协同、各单位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截至2023年,全市464家党政机关全部通过国管局认定,创成率达100%,提前1年实现全覆盖。二是创新模式,提升创建质量。积极探索形成“三个结合”工作法,推动创建从“达标式”向“提质式”转变。与能源费用托管结合,依托托管项目升级节能硬件,实现节能降碳目标;与垃圾分类、节水创建结合,二级以上水效器具覆盖率100%;与机关文化结合,节能知识网上答题活动参与人数超2万人次。三是打造标杆,强化成果转化。按照“县县有示范、行行有标杆”的要求,全市创成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7家、国家节约型机关464家、省级节水型单位222家,数量位居全省前列。
五、强化“智慧赋能”,构建绿色低碳支撑新格局
以数字化转型为契机,统筹推进能耗统计、智慧能源管理、绿色出行工作,打造“智慧+绿色”融合发展新模式。一是强化智慧管理,实现精准管控。在市人大市政府大院设立全市用能智慧管理平台,整合79家市直一级单位实时用能数据,设置“超限额预警”功能并自动推送提醒,用能管控更加精细。二是 完善统计平台,提升统计效能。重点推进“全国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综合信息平台”对接工作,数据上报率达93.36%,数据准确率稳定在98%以上,顺利通过全国能耗统计数据会审。三是推动绿色转型,落地低碳实践。在清洁能源应用上,指导荆州第二人民医院推进“气改电”改造,更换食堂燃气灶具为电磁灶具,更新了15台高能耗医用设备。在绿色出行上,与招商银行荆州分行签订框架协议,共同倡导“135”办公出行模式;加大新能源汽车更新力度,新能源汽车占比超30%。江陵县37家县直部门集中申创省级节水型单位,开创县域党政机关“抱团申创”的新模式。
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交流为契机,重点推进三项工作:一是深化能源费用托管“三步走”战略,力争明年年底实现县(市、区)试点全覆盖。二是扩大省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数量,实现量质提升。三是持续加强技术赋能,推动更多县(市、区)水电气数据接入智慧管理平台,为全省公共机构节能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荆州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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