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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绿色发展展作为 低碳转型勇争先——武汉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完成情况汇报

    绿色发展展作为  低碳转型勇争先

    ——武汉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完成情况汇

    武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十四五”以来,在省局的具体指导下,武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实施《“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湖北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紧盯目标任务精耕细作,积极破解重点难点问题,全面推动全市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一、“十四五”主要工作情况

    “十四五”期间,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遵循,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积极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实现全市党政机关消费方式转型和能源结构调整走在全社会前列。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全市党政机关692家,已创建660家,创建比例为95.37%,其中市级党政机关达到100%,超额完成国家、省下达的70%创建任务。推动能源资源节约走深走实,相比“十三五”末,“十四五”期间全市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5.15%、人均综合能耗下降6.22%,人均用水量下降7.14%,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下降7.43%,规划目标任务均超额完成。

    (一)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市共建成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2家、水效领跑者2家、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17家、“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3家,省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11家、省节水型公共机构81家。今年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我市又上报市中心医院参评全国能效领跑者示范单位,市法院等6家单位参评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市直单位100%建成节水型单位,市中心医院等单位合同节水案例入选水利部典型案例。

    (二)积极推进市场化节能机制。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武汉市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全市已形成独立办公区(市生态环境局)、集中办公区(东湖高新管委会)和整区托管(武昌区)三类能源费用托管模式。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项目合同总金额超12.2亿元,合同期内节约标煤约2万吨,减少碳排放约5万吨。东湖高新管委会托管项目被评为全省能源费用托管示范项目。2023年全国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工作现场会期间,与会人员参观了该项目。

    (三)加速推动绿色低碳转型。深化节约型机关创建成果,经报市政府批准,下发《武汉市绿色低碳机关建设工作方案》,按照“1+1+N”体系,在全市党政机关全面推进绿色低碳机关建设,结合“无废机关”“无废事业单位”创建,加速推动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配备更新公务用车中,除无适用车型的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外,新能源汽车占比超过90%。大力推进党政机关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有效解决“充电难”问题。强力推进厨余垃圾就地处理设备安装工作,安装设施设备257套。组织开展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统计调查,强化结果应用,推介典型做法。

    (四)不断提升标准化信息化水平。出台《武汉市机关事务管理办法》《武汉市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武汉市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方案》等一系列标准规范,形成完备的标准规范体系。积极打造全市绿色低碳机关智慧管理平台,推进全市节能工作“一张网”建设。依托全国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综合信息平台,建立健全能耗统计台账。

    (五)逐步完善监督检查体系。坚持推行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持续推动公共机构采取能耗监测、用能诊断、节能改造等有效措施实现降耗增效。更新重点用能单位名录库,组织开展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能效对标活动,连续7年对全市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审计,督导实施节能技改项目213个,实现年节约能源成本约1420余万元,降低碳排放约2.2万吨。逐年按照不低于5%的要求开展数据抽查,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及时性。

    (六)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碳普惠”公共参与机制,开展“碳启未来 绿色机关”“武碳江湖”“低碳绿卡”等碳积分、碳中和活动。积极践行“135”绿色出行,我局被交通运输部、国管局等6部委表彰为“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成绩突出集体”。打造公共机构绿色低碳示范引领的宣传阵地,做好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宣传引导,开展全国生态日、全国节能宣传周等公共机构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节约用水条例》等普法学习。引导干部职工养成绿色低碳、简约适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在总结成绩同时,我们在节约能源资源方面也存在许多需要突破的地方。比如:《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所规定的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还要进一步强化落实力度;在推动党政机关老旧建筑节能目标实现上还需狠下功夫等。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积极做好“十四五”收尾工作。对照“十四五”规划,全面系统盘点、逐条分析研判,精准加力施策,确保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

    (二)扎实抓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贯彻落实。结合《武汉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若干措施(试行)》,强化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责任,进一步拧紧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的制度螺栓。

    (三)全面推行市场化节能节水模式。积极落实市委书记盛阅春同志批示要求,大力推广武昌区整区托管实践经验,推动更多能源费用托管项目和合同节水项目落地。

    (四)高起点谋划“十五五”工作。学习贯彻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建设美丽中国的要求,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牵引,启动“十五五”规划编制,正确把握全面绿色转型面临的新形势、新机遇、新挑战,科学谋划“十五五”时期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提高规划的引领性、指导性、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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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峡江两畔绿潮涌动——“十四五”以来宜昌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情况

    峡江两畔绿潮涌动

    “十四五”以来宜昌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情况

    宜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十四五”以来,宜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在市委、市政府和省机关事务局的坚强领导与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湖北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持续健全节能长效机制、夯实工作基础,着力推动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迈向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新台阶。

    一、健全体制机制,节能降耗成效显著

    (一)强化组织保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重大决策,高位推动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协同,完善市、县两级联络员和统计员网络,形成了集中统一、条块结合、分级负责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细化评价考核。将节能工作纳入市级督查检查考核计划,构建了责任清晰、目标明确、衔接顺畅、可操作性强的考核评价体系。依据省级规划及年度能耗数据,对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用水量等关键指标进行评价分析,并对超出能耗定额约束值的单位进行重点督查。

    (三)实现降耗目标。截至2024年底,全市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降至101.35千克标准煤/人,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降至6.34千克标准煤/平方米,人均用水量降至20.39吨/人,各项指标均提前达到并优于湖北省“十四五”规划设定的2025年目标值。

    二、营造浓厚氛围,示范创建成果丰硕

    (一)明确创建目标。联合相关部门下发文件,明确市、县两级节约型机关创建比例目标,强力推动创建工作。

    (二)破解创建难题。通过将创建纳入考核加分项、实行“四规范”制度等措施,有效解决了创建积极性不高、操作不规范等问题。

    (三)发挥引领作用。截至目前,市、县两级党政机关节约型机关创建完成率分别达86.11%和85.18%,已提前完成目标任务。成功创建一批国家级和省级示范单位,包括国家绿色低碳示范点(市、宜都市中心)、国家能效领跑单位(市公安局)、国家水效领跑单位(市城市规划展览馆)以及大量国家及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多个案例被评为国家级、省级绿色低碳发展典型案例,其中西陵区葛洲坝街道案例获评全国“十佳”,全省唯一。目前,新一轮国家级示范单位申报创建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

    三、完善政策法规,能源托管全面推广

    (一)强化政策支撑。联合多部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宜昌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工作的通知》,明确实施原则、范围、流程及资金管理等,突破了机制体制壁垒,成为全市指导性文件。

    (二)坚持示范带动。2022年支持宜都市打造全国首个整县公共机构能源托管“双碳”示范县市,开创“企业赢差价,机构促节能”双赢模式。2023年,市中心将17家机构整体打包托管,预计年节能率超10%。通过以点带面,全市合同能源管理呈现“井喷”态势。目前,全市已有198家单位启动项目,合同总金额约2.5亿元。创新采用“化零为整”集中打包、框架协议采购模式,确定了10家专业公司,建立“绿色通道”,方便各单位自主选择实施。

    (三)经验广泛认可。宜昌形成的合同能源管理经验得到国家及省局领导肯定,并吸引多地前来考察学习。新华社等多家媒体进行了报道,“宜昌经验”和“宜都典型案例”在国家级刊物刊登并入选干部教育培训内容。

    四、运用智能手段,垃圾分类纵深推进

    (一)科技赋能管理。在重点单位免费安装智能回收设备,提高分类准确率。搭建全市可再生资源信息平台,实现回收数据实时监控。发放带溯源二维码垃圾袋500多万个,助力源头管理和习惯养成。

    (二)强化宣传引导。组建宣讲团,开展“五个一”宣传贯彻活动。联合多部门举办线下主题宣传,发放资料万余份,倡导低碳生活。印发塑料污染治理、反食品浪费等文件,举办“最美绿色环保办公室”评比,推动绿色办公、垃圾减量。

    (三)选树示范典型。通过典型引路,市一医院等3家单位成为全国示范重点单位,市商务局等6家为省级示范点,市委党校等95家为市级示范点,有效引领垃圾分类新风尚。

    五、发挥示范效应,坚决制止餐饮浪费

    (一)数字智慧管理。市委、市政府机关食堂运用智慧系统,通过“刷脸”采集数据、大数据分析,实现精准采购和供餐。推行“自助餐”“小碗菜”,有效匹配“光盘行动”。

    (二)严格考核评估。出台《宜昌市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实施方案》,将反浪费纳入节约型机关创建考核,并开展多批次现场评估,覆盖市县食堂70余家,促进行为养成。

    (三)创新全域联动。试点建设“数字食堂”平台,采用“市县分级建设、全市一码通刷”模式,依托“我的宜昌”客户端研发“宜政通”,构建审批、扫码、报销、监督“四位一体”系统,规范公务出差就餐管理。截至目前,全市上线单位超千家,上线人数超4.2万,有效提升了管理效率和规范性。

    六、 拓展宣传载体,全民节能意识提升

    创新采用“三突破”(突破时间、对象、主体限制)原则策划活动。联合举办新能源汽车试驾团购活动,公共机构购置新能源车564辆,干部职工购买3931辆。大力推进充电设施建设,至2024年底安装充电桩1377个。连续三年开展绿色产品以旧换新及展销活动,累计销售约1000万元,大力倡导绿色低碳消费方式。

    宜昌市在“十四五”期间扎实推进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各项工作,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技术手段不断创新,示范创建成果丰硕,形成了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宜昌范式”。2025年,宜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坚持“小切口、大格局”的工作思路,以实际行动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持续推动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走深走实,为建设美丽中国、实现高质量发展贡献坚实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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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昌市“十四五”评估交流培训交流材料

  • 绿色低碳机关示范 助力建设美丽十堰

    绿色低碳机关示范  助力建设美丽十堰

    十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十四五”以来,十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在省机关事务局的关心指导下,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锚定加快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目标,着力推进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2024年度,十堰市本级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用水量三项核心指标对比“十三五”分别下降59.3%、58.5%、26.2%。公共机构节能引领带动全社会厚植绿色发展理念,为美丽十堰建设贡献积极力量。

    一、心系“国之大者”,构建绿色发展新格局

    (一)主动融入发展大局。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赋予了十堰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的新使命和新定位。重任在肩,十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节能工作,将公共机构节能纳入美丽十堰建设规划、美丽城市建设方案、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等,广泛凝聚推动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发展的强大共识。宏观调度、整体安排,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一开篇就高站位谋划、高标准推进、高质量落实。

    (二)着力强化顶层设计。聚焦推动绿色转型,持续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降本增效。联合发改、城管等部门印发《十堰市深入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发展实施方案》,出台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公共机构垃圾分类、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实施方案等,形成标准精细、管理规范的绿色低碳发展新体系。

    (三)持续夯实基层基础。加大基层工作指导力度,针对节约型机关建设、公共机构名录确认、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典型案例撰写等重点任务,编制详尽的操作指南,指导县(市、区)开展工作,促进经验交流和信息共享,锻炼了一支公共机构节能铁军,形成了“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市县合作、高效有序”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系。

    二、加强精细管理,筑牢节水优先新理念

    (一)扛牢节水护水重任。十堰作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坚决扛牢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的政治责任。十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动作为,近年来会同丹江口等有关县市持续开展守水护水志愿活动,组织“小水滴”志愿者深入库区乡镇,走村入户,开展护水主题活动,让更多群众争当“守井人”,主动参与守水护水活动。目前,全市已有2000多支节水护水志愿服务队,33万志愿者参与。

    (二)切实抓好示范创建。以示范创建为引领,发挥“头雁”效应,指导市人民医院大力推进节水器具和用水计量器具全覆盖,升级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智能监控平台,加强非常规水源利用,将人均用水量持续控制在国家及行业先进水平,成功申创2024-2026年度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

    (三)积极引入社会资源。指导湖北医药学院开展合同节水管理,利用先进技术开展节水改造和管理,节水率达45.6%,每天节约用水上千吨,每年可为学校创造70万元的经济收益。优秀典型发挥了巨大的示范带动作用,公共机构比学赶超、齐头并进,“十四五”期间,全市284家单位创成省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

    三、聚焦节能降碳,点燃低碳转型新“引擎”

    (一)能源优化源头控碳。大力推广太阳能光伏光热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共归集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房屋可利用屋顶36万余平方米,依法评估出让25年屋顶光伏一体化开发经营权。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发电量可达6000余万千瓦时,将大幅降低行政企事业用电成本,还可实现余电并网、提高绿电占比。郧阳区利用浅层地热能为集中办公区空调系统提供集中供热、供冷保障,同时建立智能末端控制系统及云管理平台,实现室内空调智能定时开关机、智能恒温、按时计量,最大限度降低能耗,每年可节约标煤238吨,减少碳排放593吨。

    (二)设备更新增效减碳。郧西县、竹山县等县(市、区)机关事务系统找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在“两新”政策中的着力点,抢抓机遇对上争取国债资金7000余万元,用于公共建筑重点用能设备更新改造,预计改造完成后,年节约碳排放5000余吨。注重发挥市场化作用,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全市公共机构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7个,合同总金额超2亿元,年节能量达2000余吨标准煤。

    (三)普惠机制激励低碳。探索推进“光盘行动+碳普惠”,依托机关食堂“E餐通”智慧管理平台,联合招商银行开发上线“光盘打卡”小程序,“光盘”碳积分可兑换食堂充值优惠券,以实实在在的激励推动干部职工带头践行简约适度的生活方式,促进绿色低碳转型。

    四、坚持示范引领,培育美丽十堰新风尚

    (一)践行绿色公务出行。积极创新公务用车更新途径,构建“以租代购+新能源”公务出行新模式,计划通过三年时间租赁728辆新能源车作为公务用车,全面推进公务用车电动化、绿色化。目前,市直单位第一批租赁117辆已全部投入使用,各县(市、区)第一批租赁159辆已交付。

    (二)打造优秀典型标杆。遴选一批硬件条件好、节能水平高、代表性强的单位,积极建设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节约型机关等。“十四五”期间,全市累计创成480个节约型机关,1个全国绿色低碳公共机构,8个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2个案例入选2023-2024年度全国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发展典型案例,1个案例入选2021-2022年度全国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典型示范案例。

    (三)示范带动成效明显。精心培育的“节能样板”,推动公共机构在绿色办公、绿色出行、节水节电、“光盘行动”、生活垃圾分类等方面走在前列,节能工作迈上新台阶、取得新进步。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总量增速放缓,强度持续下降,利用效率稳步提升,提前完成了《湖北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确定的目标值。

    新时代承载新使命,新使命呼唤新作为。十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省局部署安排,持续深入推进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取得更大成效,为助力十堰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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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堰市“十四五”评估交流培训交流材料

  • 荆州市“十四五”评估交流培训交流材料

    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交流会交流材料

    荆州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近年来,荆州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始终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紧紧围绕“双碳”战略目标与省局决策部署,聚焦制度构建、试点突破、源头治理、示范引领、智慧赋能五大核心任务,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从“单点发力”向“系统集成”转变。

    一、锚定“制度先行”,构建节能工作保障新体系

    制度是节能工作的“定盘星”,我们通过考核牵引与政策引领,让节能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一是压实考核责任,让“软任务”硬起来。自2022年起,将生活垃圾分类、反食品浪费、能源费用托管、节约型机关创建等4项核心工作,全面纳入全市党政机关绩效考核体系。同步出台反食品浪费、节能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等文件,细化20余项评分标准。二是强化政策引领,让“新实践”动起来。2022年印发节约型机关创建通知,细化标准与验收流程;2023年出台节水型单位创建通知,推动用水效率提升;2024年牵头推动市政府颁布《荆州市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工作暂行办法》,成为全省首个推出该领域地方性政策的地市。三是健全监管机制,让“执行链”严起来。组建专项工作组,定期对市直单位节能制度落实、设施运行等情况开展抽查;联合发改、城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核查,对政策落实不力、数据造假等5类情形实行责任倒查,倒逼责任闭环落实。

    二、聚焦“试点突破”,打造能源费用托管新样板

    坚持以能源费用托管为创新抓手,走出“政策+示范+技术”的特色路径。一是深调研、建体系,破解“怎么干”的问题。构建“能源审计第三方评估、招标环节节能硬指标设定、合同明确节能量约定、月度监测+季度评估+年度考核”的全周期监管体系,让项目落地周期从平均6-8个月缩短至3~4个月,企业参与度较之前提升3倍。二是抓示范、树标杆,解决“干得好”的问题。市人大市政府通过对空调系统等用能大户进行重点改造,综合节能率有望达到15%以上;荆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通过实施“硬件改造+智慧管理”双轮驱动,预计托管期内可节电1898.45万千瓦时、减碳2333.2吨标准煤;荆州区委大院探索“智慧用电+屋顶光伏发电”模式,预计年发电量15万千瓦时。三是强技术、严监管,确保“干得实”的问题。召开能源费用托管试点工作部署会,邀请多家国内节能企业展示节能新技术,搭建“技术遴选-效果评估-推广应用”的对接平台。目前,全市已有10余家公共机构启动托管项目,预计年减碳量超1.2万吨。

    三、深化“源头治理”,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新转变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会同市城管执法委,从体系建设、督查示范、宣传引导三方面发力,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从“有设施”向“真分类”深度转变。一是健全责任与设施体系,筑牢基础。印发生活垃圾分类专项通知,建立全市188家市直公共机构“双责任人”制度;同步配齐215名垃圾分类督导员、188名联络员统筹本单位垃圾分类工作;在机关院落、办公楼宇设置垃圾分类点、集中收集点和宣传专栏,实现“人员、设施、责任”三到位。二是强化督查与示范引领,提升实效。多次组建专项督查组,对77家市直一级单位的分类设施配备等情况开展全覆盖督查;将垃圾分类纳入全市党政机关绩效考核,市直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实现全覆盖。积极开展垃圾分类示范点创建,荆州实验中学等14家单位成功创建“湖北省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三是丰富宣传形式,营造氛围。利用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微信群,实时推送督查通知、现场整改图片等;在节能周期间设置咨询台解答疑问,覆盖机关干部职工8000余人次;开展“荆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月”活动,邀请社区代表、机关干部现场交流。

    四、突出“示范引领”,开创节约型机关创建新局面

    严格落实国家关于节约型机关创建硬要求,以“政治引领、统筹推进、创新示范”为路径,创建质量位居全省第一方阵。一是 高位推动,压实创建责任。联合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出台节约型机关创建实施方案,建立“机关事务部门牵头、多部门协同、各单位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截至2023年,全市464家党政机关全部通过国管局认定,创成率达100%,提前1年实现全覆盖。二是创新模式,提升创建质量。积极探索形成“三个结合”工作法,推动创建从“达标式”向“提质式”转变。与能源费用托管结合,依托托管项目升级节能硬件,实现节能降碳目标;与垃圾分类、节水创建结合,二级以上水效器具覆盖率100%;与机关文化结合,节能知识网上答题活动参与人数超2万人次。三是打造标杆,强化成果转化。按照“县县有示范、行行有标杆”的要求,全市创成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7家、国家节约型机关464家、省级节水型单位222家,数量位居全省前列。

    五、强化“智慧赋能”,构建绿色低碳支撑新格局

    以数字化转型为契机,统筹推进能耗统计、智慧能源管理、绿色出行工作,打造“智慧+绿色”融合发展新模式。一是强化智慧管理,实现精准管控。在市人大市政府大院设立全市用能智慧管理平台,整合79家市直一级单位实时用能数据,设置“超限额预警”功能并自动推送提醒,用能管控更加精细。二是 完善统计平台,提升统计效能。重点推进“全国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综合信息平台”对接工作,数据上报率达93.36%,数据准确率稳定在98%以上,顺利通过全国能耗统计数据会审。三是推动绿色转型,落地低碳实践。在清洁能源应用上,指导荆州第二人民医院推进“气改电”改造,更换食堂燃气灶具为电磁灶具,更新了15台高能耗医用设备。在绿色出行上,与招商银行荆州分行签订框架协议,共同倡导“135”办公出行模式;加大新能源汽车更新力度,新能源汽车占比超30%。江陵县37家县直部门集中申创省级节水型单位,开创县域党政机关“抱团申创”的新模式。

    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交流为契机,重点推进三项工作:一是深化能源费用托管“三步走”战略,力争明年年底实现县(市、区)试点全覆盖。二是扩大省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数量,实现量质提升。三是持续加强技术赋能,推动更多县(市、区)水电气数据接入智慧管理平台,为全省公共机构节能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荆州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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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荆州市“十四五”评估交流培训交流材料

  • 省市场监管局:智慧赋能优服务 绿色集约创效能

    智慧赋能优服务  绿色集约创效能

    省市场监管局

    “十四五”以来,省市场监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紧扣“两个更好服务”目标导向,落实“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原则要求,推动后勤服务水平和管理效能“双跃升”。现将有关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是聚焦“三化”融合,构建后勤服务新格局。坚持标准化夯基。系统梳理市场监管部门后勤标准缺口,按照职责明晰、流程合理、标准适用的原则,制定《机关办公用品管理规范》《机关固定资产管理规范》等7项后勤服务业务标准,构建起覆盖工程维修、物业管理、车辆保障、资产管理、餐饮服务、老干服务等后勤业务标准体系,确保“工作有标尺、考核有依据、改进有方向”。坚持制度化护航。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坚持从严从简,勤俭办一切事业,降低公务活动成本,建立办公用房“八不准”、公务接待“七严禁”、周转住房“五必须”,制定后勤岗位“廉洁风险清单”等制度机制。坚持刀刃向内,严防“灯下黑”,引入第三方审计机构,连续四年开展外部审计监督,近年来共审查合同及招标文件286份,节约资金近百万元,后勤队伍实现“零违纪”。坚持信息化赋能。2022年上线省市场监管局“智慧后勤服务平台”,汇聚机关事务、会务预约、食堂订餐、物业管理、重点场所授权等综合功能。将后勤服务和安防系统融为一体,初步建成服务便捷、管理高效、安全可控的综合性后勤服务网络平台。平台上线以来,办理线上业务9.8万笔,平均办结时限压缩62%,干部职工满意率保持在98%以上。

    二是突出“三资”统筹,打造集约高效新模式。调配资产,推动盘活利用。持续推动以资产管理为基础的后勤服务工作,根据机关办公区域调整安排,顺利移交原东湖办公区土地及房屋。在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大力协调支持下,统筹利用既有资产,有效解决我局6家直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问题。对闲置办公用房实行“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域”置换,实现了“死资产”变“活资源”,大大提高了资产利用效率。调剂资金,推动精准滴灌。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建立“项目库+绩效目标+成本分析”三位一体预算评审机制,对后勤项目开展成本效益分析,2021年以来压减非刚性支出2000余万元。实施政府“阳光采购”,车辆保险、燃油、维修和物业、食堂服务等13类项目综合降价12.7%,节约资金300万元,调剂用于市场监管事业发展。探索办公用品零库存和打印耗材以旧换新管理模式,办公用品年采购费用从80万元逐年下降至40余万元,有效减少办公资源浪费,提升经费使用效益。调配资源,推动绿色转型。近年来,省局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达到85%,累计节省燃油消耗30万元。积极与专业能源管理机构合作,建设光伏发电系统,接入绿色能源。在机关食堂配置食品安全净化设备,保障食材清洁安全,节约清洗用水,自来水消耗量较传统清洗方式节省25%以上。2021年,在省机关事务局大力支持指导下,省局机关通过“节约型机关”验收,荣获全国“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称号。

    三是实施“三措”协同,引领绿色低碳社会新风尚。加强节电管理,降低电能消耗。办公区域全面采用LED节能照明设备,鼓励采用自然光,少开灯或不开灯,加强节约机关建设提醒,在醒目位置张贴随手关灯标识,做到人走灯灭。加强办公设备用电管理,做到即用即开、用完即关,杜绝长时间待机现象。合理调控中央空调机组运行数量和开启时间,科学控制空调温度及送风范围。2025年,预计用电量同比下降10%以上。提升餐品质量,减少餐饮浪费。食材严标采购、高效利用,菜品优质加工、多样搭配,根据菜品需求量,分时段多次制作,满足菜品供应,采用小碗菜和米饭大小碗方式供餐,不断优化餐食质量、分量和配置,有效减少食材浪费。在餐厅醒目位置张贴“适量取餐、杜绝浪费”等提示语,推动“光盘行动”落到实处。加强节能宣传,增强节约意识。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低碳日等宣传实践活动,在卫生间、办公室、楼道、食堂等区域设置节能、节水、空调温度设定、减少电梯使用、节约粮食等减少浪费等系列节能标识,增强机关干部职工日常的节能意识,营造人人节能、处处节能的良好氛围。省局机关配备公务自行车20辆,周边公务出行使用公务自行车,工作日日均使用10余人次。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以更高站位推进“两个更好服务”。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全国统一大市场、质量强省建设、“三品一特”安全监管等市场监管领域重大任务,确保后勤服务保障紧随省委、省政府和省局的工作部署安排,保障市场监管工作高效有序运转。

    二是以更实举措推动“数字后勤2.0”。依托省一体化大数据中心,积极推进建设“机关运行保障数据专区”,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智慧手段,开发AI能耗预测、智慧安防、数字孪生楼宇等应用场景,打造“看得见、算得清、管得住、调得动”的数字后勤服务大脑。

    三是以更严要求守牢“廉洁底线”。构建完善内外协同发力的“大监督”格局,用好审计、巡视、财评、纪检、群众监督“五把利剑”,对零星维修、小额采购、服务外包等“微权力”开展穿透式监管,确保每一分钱都花在明处、花出效益,守牢廉洁自律底线。

    四是以更暖关怀建设“幸福后勤”。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后勤项目清单,将组织的温度送达每一位干部职工心坎上,让“快乐工作、幸福生活”成为市场监管后勤最温暖的底色。

    新时代新征程赋予机关后勤工作新的使命。省市场监管局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牢记“后勤不后、保障先行”,争当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排头兵,为湖北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北篇章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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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市场监管局“十四五”评估交流培训交流材料

  • 吕关学同志在节能十四五规划评估交流会上的讲话

    在全省贯彻落实《湖北省公共机构

    能源资源节约“十四五”规划》评估交流

    培训班上的讲话

    省机关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吕关学

    (2025年11月6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正当全国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之际,省机关事务局在这里举办全省贯彻落实《湖北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十四五”规划》总结交流及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培训班,主要任务是集中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动员全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认真对标对表《“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盘点评估,总结成效和经验,查找差距和不足;督促各级公共机构围绕“十四五”收官任务,倒排工期,加快进度,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同时,进一步分析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立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定位,科学谋划下一个五年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为启动“十五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编制打下良好的基础;集中推广湖北省公共机构碳普惠小程序;观摩生活垃圾分类、废旧物资再利用、机关食堂建设典型案例现场。

    刚才,杨俊同志宣读了培训纪律,田耘稷同志通报了今年全省公共机构节能专项督导的情况,武汉市、宜昌市、十堰市、荆州市、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相关领导分别就贯彻落实“十四五”规划工作情况作了交流发言,总结深入,重点突出,各具特色,亮点纷呈,充分展示了他们在贯彻落实节能工作“十四五”规划中的成效。同时,也为进一步全面总结全省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十四五”规划起到了抛砖引玉的良好导向作用。省发改委、住建厅等部门领导又作了重要讲话,站位高、指导性强。碳交易中心的专家为大家科普碳普惠知识,推广湖北省公共机构碳普惠小程序,为全省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开辟了一条新路径。明天我们还将组织观摩典型案例现场,相信大家都有很好的收获。这次开办培训班,也是省机关事务局党组结合实际工作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

    今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编制的谋划之年。这两项工作既是当前结合实际学习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重点内容,也是我们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承上启下关键性任务。所以,下面就如何总结好“十四五”规划落实情况和怎样编制好“十五五”规划讲几点意见。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在把握建设美丽中国这一总战略总方向中收官总结编制规划

    当前,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美丽中国的战略正在延续与深化: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提出,要“聚焦建设美丽中国”,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强调:“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美丽中国。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牵引,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增强绿色发展动能。要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和生态系统优化,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积极稳妥推进和实现碳达峰,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这标志着美丽中国建设在新时代新征程中持续作为国家重点战略被深入推进,也为公共机构节能环保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今年农历新春的首个工作日,湖北省委在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推进大会上强调,要大力实施美丽湖北战略,整体

    提升支点的生态承载力。这是结合湖北实际为全省公共机构节能环保工作提出的更加明确的部署和推进方向。大家一定要强化学习,提高站位,认清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无论是“十四五”还是“十五五”,我们都要始终保持强大的定力,以此为总方针总方向来部署来谋划来推进。

    全省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经济思想,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紧紧结合形势 任务,围绕推动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之以恒、全方位地“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确保厉行节约要求贯穿资产管理的全链条、全过程,严格控制资产运行过程中的能源资源耗费,始终把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放进机关事务工作全局谋划推进,大兴调研之风,加强节能与资产、房地产、财务、后勤等业务的协同配合,形成推进“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的强大合力。聚焦碳达峰、碳中和,大力开展绿色低碳转型行动,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扎实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要认真梳理工作,始终在围绕落实双碳双控这一总目标总任务中收官总结编制规划

    刚才,相关单位领导分别就贯彻落实“十四五”规划工作情况作了交流发言,充分展示了他们在贯彻落实节能工作“十四五”规划中的成效。这仅仅是为大家抛砖引玉,从要求上讲还有很大的差距,比如是否完成双碳双控指标,是否将规划每一项工作都落实到位了,我认为都有拓深拓宽空间。大家一定要全方位地总结,突出抓好补短板工作。今年年初,省局节能处对照《“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做了两件事。这两件事也是各地区各单位必须抓实抓细的工作要求。

    (一)全面系统盘点、逐条分析研判。要将“十四五”规划梳理细化成五大任务20项工作。一是以能源利用绿色低碳转型:推动终端电气化,大力推广太阳能光伏建设项目,严格控制煤炭消耗,推广新能源汽车。二是提升绿色建筑低碳运行水平: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加大节能改造力度,提高建筑节能管理智能化水平,推动数据中心绿色化,提升公共机构绿化水平。三是推广应用绿色低碳技术产品:加大绿色低碳技术推广应用力度,大力采购绿色低碳产品,积极运用市场化机制。四是开展绿色低碳示范宣传:加强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宣传,深入开展资源循环利用,持续开展示范引领活动,培育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加强绿色低碳交流合作。五是强化绿色低碳管理能力建设:健全制度标准建设,开展节能工作督导考核,强化队伍和能力建设。

    (二)紧盯短板弱项、精准加力施策。通过梳理后,发现很多工作在高质量高标准上存在差距,结合全省督导的成绩,制定近期的工作重点,做好固强补弱的工作。

    下一步各单位还要认真抓好2025年工作目标的完成,特别是重点基础工作,能耗统计分析工作。这项工作,既是我们是否完成总体目标的依据,也是当前一项硬性的具体工作。从国家发改委、国管局的规划上到省市县的工作要求,这是一项不能打折扣的工作。从我们省的情况看,多数地区推动这项工作非常给力,但也有少数地区不够重视,我们已向相关单位发出整改函。在这里再次提醒大家扎实抓好这项工作。今年省局不再组织全省的培训(只对省直机关和高校医院培训),请各市州林区早谋划早培训早动员,尽早搞好与水电气相关部门的对接,充分运用信息手段,确实做到应统尽统,不留死角。省局节能处将为大家提供相应的政策咨询,各地在与水电气相关管理部门的对接方面,仙桃市是最好案例,大家有难点也可以向他们学习。

    省局节能处对“十四五”规划的总结和“十五五”规划的编制,要抓紧征求各市州林区的意见建议,要及时与省发改委、国管局对接,结合省局开展的“三个年”工作,明确目标任务和实现路径,提出决心,搞好顶层设计,确保高质量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科学编制“十五五”规划。

    三、要弘扬创新精神,始终在保持争一流当标杆这一总姿态总要求中收官总结编制规划

    当前,在全省掀起“建支点、树标杆、争进位”活动,我们在“十四五”规划总结和“十五五”规划的编制中应当自觉融入这项活动中去,弘扬创新精神,深入调研十四五工作中改革创新成功案例,总结改革创新的成功经验做法,为编制“十五五”规划更好地分析形势,树立信心,注入改革创新的勇气。回顾“十四五”期间,我们的工作已表现出两个突出的特点:

    (一)新质生产力的作用充分体现。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最初是一种鼓励倡导的宣传任务,很快地发展到有工作指标任务的责任性工作,到现在已发展成要求创新驱动工作。简单地讲,过去节能工作更多是做宣传做活动,现在要通过新质生产力来成就。一是绿色低碳相关政策逐步健全完善。2022年9月,国管局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了《关于鼓励和支持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的意见》,2023年3月6日,正式出台《关于鼓励和支持湖北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的意见》,2024年底,我们又会同国管局节能司编制出台《能源费用托管服务实施规程》行业标准,今年我们正在会同节能司编制《公共机构节水合同管理规程》,这些政策的出台,为我们大力推进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推广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提供了优势条件。目前,全省公共机构已签约开展能源费用托管服务项目金额38.4亿元,光伏发电项目4.1亿元,约占全国1/5。二是绿色低碳技术单位逐步成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主体。随着合同能源管理的推进,特别是能源费用托管服务逐步铺开,大量的绿色低碳单位直接参与公共机构节能改造,节能数据分析、节能运维管理。像参加湖北公共机构托管服务的单位,就有央企、国企以及一些上市的知名企业。他们始终跑在前面,积极参与节能降碳工作,做好技术支撑,设计了各种托管形式,打造了一批样板品牌。三是绿色低碳产品成为公共机构基础设备首选。各级公共机构,特别是党政机关要把新能源汽车的配备纳入公务用车编制、采购的要求之中。这几年,我们省新增公务用车超八成配的是新能源汽车,建成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2.7万多套。运用新质生产力,运用市场化机制推动节能降碳,这就是创新。这需要弘扬和传承,这是我们建支点创一流争进位的底气。“十五五”规划编制中要突出创新驱动,激发市场活力。要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节能工作的支撑作用,加速节能技术研发与推广。要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大力推广合同能源管理、能源费用托管等市场化模式,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参与节能的积极性。

    (二)对全社会引领作用充分体现。全省公共机构在整体完成节能目标的基础上,多个单位的工作呈现出诸多鲜明特色,多项工作呈现诸多成功案例,近3年在国家发改委和国管局目标考核中,我省总是位列第一方阵。这些都是各地各单位努力工作、改革创新的结果。比如:在创建工作中,荆州、荆门、神农架三地在全国率先实现100%节约型机关创建;在托管服务中,宜昌市宜都市率先规范形成打包整体模式;在能耗统计分析中,十堰市第一个做到应统尽统,仙桃市第一个完成全面自动抓拍,数据准确率最高;随州市市直机关开展光伏发电比率成为全国省市两级光伏发电比率最高;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夷陵区东湖初中的做法受到相关国家领导的点赞等等。我相信还有大量的鲜活的成功案例,需要大家去调研、去总结、去宣传、去借鉴。在十五规划编制中,应当将大力营造节能风尚,发挥表率引领作用作为重点内容,要持续加大宣传教育培训,广泛开展创建行动,引导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形成公共机构“人人参与、全域覆盖”的绿色风尚。

    同志们,回顾“十四五”,我们成果丰硕,倍感自豪;展望“十五五”,我们重任在肩,信心满怀。让我们继续携手并肩,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创新的精神,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共同开创节能工作的新局面,为建设美丽中国、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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